“人社帮你忙”直播间第116期直播回顾丨“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时间:2025-12-24 15:15来源:鞍山人社局作者:点击:

    12月24日,“人社帮你忙”直播间第116期直播主题是“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我们邀请了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一科科长张天恕、副科长郝德妍,就大家关心的城镇企业职工保险和城乡居民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图片1.png

    直播热点问题摘录

    一、办理退休的审核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答:(一)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核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

    1、中省直、市直企业:含三冶、热能院等在鞍参保的中省直企业(不含鞍钢),交运、燃气、水务、粮食等市直企业

    审核流程:市人社局审核

    所需要件:职工档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企业、托管中心(含在县区参保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还有下放到县区管理的原市直企业,即使在市社保参保,退休也在所属县区就近办理。)

    审核流程: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          

    所需要件:职工档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二、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答:四种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上面讲的是跨省流动就业的待遇领取地。如果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地为达到退休条件时的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三、换工作地了,养老保险关系用不用转移?

    答: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是把在原工作地交的养老保险转到新工作地。办理转移手续后,交的每一段养老保险费都可以合并在一起,等到退休时,累计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例如,从北京的公司跳槽到上海的公司工作,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省,就叫做跨省流动,是需要转养老保险关系的。

    如果之前在农村务农,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应聘到企业上班,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叫跨制度流动,也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

    如果已经退休并领取养老金,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