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鞍人社发〔202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人员可申报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人员可申报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审标准及方式
1.评审标准:《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2号)和《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5号)。(各单位请带好岗位聘任表)
2.评审方式:中职及技工系列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采取答辩、阅卷相结合;中职及技工系列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采取模拟上课、阅卷相结合。
三、报卷时间及地点
1.报卷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
申报人员报卷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并请在报卷材料中用口曲纸明确标注所报业绩材料符合省文件标准中的某项某条。
2.报卷地址: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图书馆402房间(千山西路690号)
联系电话:0412-8402600
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