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人员范围
2025年鞍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经资格审查(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10月30日,参加上午体能测试的考生7时30分报到,参加下午体能测试的考生12时30分报到,具体入场时间详见附件。
(二)地点
鞍山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696号)西门,从中奥酒店入场。
三、体能测试内容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一)项目标准
1.男子组
| 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2.女子组
| 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试当月。
(二)实施规则
1.纵跳摸高
受测试人员赤脚或穿袜,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受测者屈膝半蹲,双臂后摆,随后双腿蹬地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双臂向前上方快速摆动,举起一侧优势手触摸合格高度的目标物,触摸到相应高度者视为合格。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
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起跳时双腿有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2)手指甲超过指尖0.3厘米;
(3)戴手套等其他物品;
(4)穿鞋进行测试。
2.10米×4往返跑

受测试人员采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跑到S2线前(脚不得踩线)用手将竖立的木块推倒后折返,往返跑2次,每次推倒1个木块,第2次返回时冲出S1线。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2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
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出发时抢跑;
(2)折返时脚踩S1或S2线;
(3)折返时未推倒木块。
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受测试人员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或看到发令信号时开始起跑,跑完相应距离越过终点线后视为完成测试。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1次。
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出发时抢跑;
(2)出发时脚踩线;
(3)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体能测试项目运动强度较大,有可能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考生本人务必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剧烈运动进行评估。如考生因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怀孕及其他身体不良状况,对测试强度、天气等不适应或测试前热身不充分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试中出现意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需参保人身意外险,请考生自行安排。体能测试结果以现场测试为准,不进行复测。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离场后不再受理。体能测试项目测试结果均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在体能测试环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害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应聘人员递补
对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鞍山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复审)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能测试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体能测试递补仅限一次。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
(二)考生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二寸免冠照片1张(与准考证一致)外,其他物品(含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
(三)在体能测试的过程中,无论结果是否合格,考生均应到相应登记处登记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在体能测试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体能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滞留。
(五)考生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和后续环节。
咨询电话:0412-5541043
咨询时段:8:30-11:30 13:30-17:30
附件:鞍山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人选名单
鞍山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