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由于考点的客观原因等,现将答辩时间的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1.原2025年9月20日的答辩调整至10月18日。
2.原2025年9月21日的答辩调整至10月12日。
3.原2025年10月12日的答辩调整至10月19日。
其他要求不变。
附件1:9月27日职称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附件2:10月12日职称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附件3:10月18日职称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附件4:10月19日职称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