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鞍山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鞍山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0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412-2659110,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劳动大厦。
项目名称 |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三标段(鞍山)标段 | 烧结厂一烧配料秤精矿(混合料)罗料点增设除尘和密闭项目EPC |
项目地址 | 鞍山市 | 鞍钢厂内 |
建设单位名称 |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 辽宁恒建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景弘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开工、竣工时间 | 2024年6月—2024年11月 | 2024年4月-2024年8月 |
申请返还保证金单位 | 辽宁恒建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景弘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0日 | |
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 15142560919 丁 | 孙18602702906 |
维权电话 | 0412-2659110 | 0412-2659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