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鞍山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鞍山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8月6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412-2659110,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劳动大厦。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名称 |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 开工、竣工时间 | 申请返还保证金单位 | 公示时间 | 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 维权电话 |
1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 | 鞍山市铁东区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鞍山九建工程有限公司 | 2014年3月-2017年4月 | 鞍山九建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7日 2025年8月6日 | 15040723895 | 0412-2659110 |
2 | 鞍山市交运集团十二队千山停车场工程总承包(EPC) | 鞍山市千山风景区 | 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2022年5月 | 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3591200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