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5〕1号)和《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0〕3号)等要求,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鞍山市艺术系列、体育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文旅局,由市文旅局审核合格后,报送市人社局组织评审。报卷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标准
1.《关于印发〈辽宁省艺术系列部分专业职称评审基本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职〔2024〕43号)。
2.《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3〕14号)。
三、评价方式
采取阅卷量化赋分加答辩的方式,参评人员满分100分。
1.艺术、体育系列初级采取阅卷量化赋分(报卷后不再进行考试及答辩,按照本人提交材料进行量化赋分)的方式进行评审。
2.艺术系列中级采取阅卷量化赋分(占权重50%)+答辩(占权重50%)的方式进行评审。
3.体育系列中级采取阅卷量化赋分(占权重70%)+答辩(占权重30%)的方式进行评审。
四、联系电话
市文旅局:0412-5557771
市人社局:0412-5526858 5571233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