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鞍山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鞍山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9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412-2659110,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劳动大厦。
项目名称 | 中建▪俊公馆项目1.1期、1.3期、2.1期、3期 |
项目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叶街37号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建置地(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 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鞍山市铁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开工、竣工时间 | 1.1期:2019年3月15日-2023年6月7 日1.3期:2019年1月1日-2022年5月17日 2.1期:2018年11月30日-2022年5月17日 3期:2019年3月15日-2023年6月7日 |
申请返还保证金单位 | 中建置地(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9日 |
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 13324222819 |
维权电话 | 0412-2659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