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就业登记?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时,需要办理就业登记。
2.通过哪些方式可以办理就业登记?
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就业登记:
(1)线上渠道;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辽宁人社小程序等。
(2)线下渠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
单位就业登记可通过劳动用工备案自动生成。
3.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
4.用人单位招(录、聘)用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用人单位招(录、聘)用劳动者(非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及时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首次录入系统需提供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分支机构提供法人营业证照及其授权文件,网络创业以及“多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如上述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及时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再次办理业务时无需再次提交);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份(用人单位签章);
(3)《劳动用工备案表》1份(用人单位签章)。
5.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时,社保系统与就业系统中录入的单位参保状态应保持一致。
6.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如何办理就业登记?
答: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无需再次办理就业登记。
7.就业登记的办理时限是几天?
答:通过线上渠道申办就业登记的审核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线下渠道申办就业登记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