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帮你忙”直播间第86期直播回顾丨“失业保险政策解读”
    时间:2025-04-02 17:18来源:鞍山人社局作者:点击:

    4月2日,“人社帮你忙”直播间第86期直播主题是“失业保险政策解读”,我们邀请了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部长王建、八级普通管理岗于海川,就大家关心的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和答疑。

    2.png

    直播热点问题摘录

    一、什么情况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满足: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二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满足以上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属于失业状态,必须参加过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本人持身份证、鞍山社会保障卡(带有银联字样、并开通金融功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信用容缺受理、如果没有或丢失本人写信用承诺书也可以),到鞍山市任何一个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都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再网上、手机APP申领。

    三、申请成功后,什么时间能领取到失业金?

    本月申请,下月发放,本月办理申领手续,次月才能拿到失业金,具体时间要看省中心制定拨付计划的时间而定,基本上都是每个月20号左右就能到账。

    四、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还能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吗?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二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各县区经办机构在为申领人员办理业务时会征求申领人意见是否参加职工医保。)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从2025年1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原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一次性发给生育医疗补助金政策停止。

    三是失业人员死亡的,遗属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免费的职业指导及职业培训,帮助其再就业。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鞍山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符合计划剩余政策规定,联系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可享受剩余津贴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且符合领取剩余津贴待遇的,生育津贴按日享受,计发天数执行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日计发标准按照参保地上年度领金人员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2025年按参保地当年领金人员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生育津贴与失业保险金不重复计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扣除领金人员应享受生育津贴月份对应期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后,按照差额部分发放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