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人社帮你忙”直播间第85期直播主题是“鞍山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注意事项”,我们邀请了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王舒、副科长贾峻麟,为大家解答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鞍山考区笔试注意事项。
直播热点问题摘录
一、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考生携带违禁品进入考场会有哪些后果?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二、本次考试笔试环节流程?
笔试时间在3月29日,本次考试共考两科,上午8:30-10:0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考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期间中途不休息,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笔试鞍山岗位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3个类别,具体岗位对应的类别,大家可以查看《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笔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都是150分,按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入场的时候会有入场签字,一定核对好自己的信息,再签字。确认好考点、考场和自己坐着的座位号是否与准考证上的一致,如坐错位置,请立即报告。请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将和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若考试开始后发现,则按相关规定处理。在考试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角。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严禁将书籍、笔记、草稿纸、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等智能电子设备、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各种窃听、窃照设备、无线传输设备等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试卷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目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在准考证上以任何形式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等信息。
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若违反,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