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鞍山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选条件(试行)》(附件1)中规定的聘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五年(从首次聘用四级岗位起,计算到2025年4月1日止)。
2.申报人所在单位经核准设置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且三级岗位有空岗。
3.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申报材料
1.《鞍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
2.《鞍山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3)。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4.业绩材料:个人业绩材料(取得正高职称以后的)应装订成册。应包括正高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技术四级岗位首次聘用表复印件、最新工资审批表复印件、有效业绩奖项复印件等。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仅需提供附件1中对应的业绩材料,其他材料将视为无效材料)。同时,相关业绩奖项用口取纸明确进行标注。
三、相关要求
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于2025年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602房间)。
附件3:鞍山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