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海城市人社局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412-3303110,地址:海城市站前街桥北委17号。
项目名称 | 辽宁鞍山海城市供电公司附属用房(物质库)施工项目 |
项目地址 | 海城市 |
建设单位名称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 |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 辽宁天石环保建设有限公司 |
开工、竣工时间 | 2022.7.20-2022.11.20 |
申请返还保证金单位 | 辽宁天石环保建设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2日 |
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 14704223966 |
维权电话 | 0412-3303110、3308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