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关于2024年鞍山市工程、农业、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2024年鞍山市艺术、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鞍山市工程、农业、经济系列及艺术体育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答辩时间
答辩分三周进行。分别是:2024年10月26日、27日,11月2日、3日,11月9日、10日。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答辩当天上午8:30面试开始,当天下午13:00面试开始。参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上午答辩的务必于8:00准时入场,下午答辩的务必于12:30准时入场,到候考室候考。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答辩地点
1、10月26日、27日以及11月2日、3日答辩地点:中共鞍山市委党校主楼(鞍山市铁东区对炉街6号)。
2、11月9日、10日答辩地点:鞍山市职教城(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三、有关要求
1、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考生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答辩。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并擅自使用的,取消答辩资格。为了方便安检,面试考生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
4、考生进入答辩室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由工作人员保存。
5、考生答辩结束后,立即离开答辩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成绩作废。
6、中、高级相关专业考生均须参加答辩,初级不参加答辩。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