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技能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及解决路径建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6-21 13:49来源:鞍山人社局作者:点击:

    农工党鞍山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技能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及解决路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宁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提出,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工作,先后印发《鞍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鞍山市实施“技能辽宁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提高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质量》《鞍山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等,持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指引作用,强化技能培训,深挖就业潜力。

    一、强化技能提升,打造技能型工人队伍

    一是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培训和评价。全力实施《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式培训。聚焦12个产业链、四大重点产业集群,加大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落实力度,推动落实全省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结合职业标准化和企业岗位规范要求,自主认定职工的职业技能等级。目前,我市已备案的自主评价单位是鞍钢集团和辽宁紫竹集团,2023年开展自主评价7000余人次。

    二是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紧紧围绕市场用工需求,动态调整我市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培养产业急需、生产必需的技能人才。2024年,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共收录了政府补贴培训项目147个。其中,职业(工种)129个、专项能力16个、创业培训2个。同时将电子商务师、缝纫工、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装配钳工等24个职业(工种)列为急需紧缺。目前,全市已备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36家,其中17家被确定为2024年承担政府补贴培训定点机构。

    三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网络学习平台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于2019年获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单位。2023年,鞍钢获批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新增1个全国技术能手、2个辽宁工匠、12个辽宁技术能手、4名鞍山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2024年获批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点检员技能培训品牌报送省人社厅参评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二、发挥基础作用,巩固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主阵地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优化职业教育类型、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动全市技工教育均衡发展。我市现有技工院校5所。其中,公办2所,民办3所。2022年、2023年共招生2117人。招生专业包括数控加工(数控车工)、焊接加工、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玉雕设计与制作、美术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幼儿教育、护理、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与管理等11个专业。通过开展冠名班、订单班等方式,与省内外多所知名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切实走好工学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之路,全面提升企业技能人才储备。近年来就业率达到98%以上。鞍山技师学院被确定为辽宁省优秀学校,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数控加工、焊接技术和分析检验技术四个专业被列为优质专业建设项目。规范实施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2023年,中职技工院校评聘讲师14、助理讲师1人。  

    三、加强工作保障,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一是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大对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支持奖励力度。对评选的“辽宁工匠”、“辽宁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辽宁技术能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落实“钢都英才计划2.0版”配套实施细则,加大对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

    二是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指导企业学习贯彻《辽宁省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方案》、《辽宁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引》等,进一步深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符合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农业、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系列职称评审。

    三是强化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参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学技术奖、政府特殊津贴、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评选。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我市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让学技能有学头、有盼头、更有奔头,让技能人才在新时代大舞台上拥有更多的发展机遇,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