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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7 14:32来源:鞍山人社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2号)和《关于开展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4〕2号)精神,省人社厅《“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2024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2024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鞍山市2024年度“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生产、科研、操作一线,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工程师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突出的技术能力、创新精神、使命意识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学风正派;长期工作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和科研一线,具备全面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面向国家、省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或装备研发,在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工业技术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面向经济主战场,主持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

    3.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4.在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改造、工艺技术与产品创新等工作中,独立或带领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制定兼具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技术方案,有效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和效益增长。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

    “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分为三个层级,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辽宁工匠

    (1)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具有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超群,在国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重要影响。

    (3)有发明专利,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第1完成人)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第1—2完成人)。

    (4)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并被推广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辽宁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1)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技术能手或辽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具有较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精湛,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为业内普遍认可。

    (3)有发明专利,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其中国家级奖项第1—3完成人,省级奖项第1—2完成人)。

    (4)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对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且现仍在原职业(工种)岗位的技能人才,优先申报。

    3.辽宁技术能手

    (1)具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具有较多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较高,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先进水平,为业内认可。

    (3)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程序

    参加“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遴选人选,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后,中省直企业直接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直企业报送至市直主管部门,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企业报送至属地人社部门,各地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优秀工程师

    1.各地区人社部门、中(省)直企业推荐函,需说明公示情况和纪检部门意见情况。

    2.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个人材料。

    (1)“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申报书(遴选)

    (2)事迹材料。主要内容:①申报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作出的突出贡献。②申报人取得的成绩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③申报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要用数字量化反映)。④申报人曾获得的省级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字数在20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②承担重大项目情况,按照主持或参加项目名次依次装订。

    ③所获各种荣誉、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按照层级从高到低依次装订。

    ④标准规范情况,按照起草人排名从前到后依次装订。

    ⑤发明专利情况,按照发明人排名从前到后依次装订。

    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效益情况。

    ⑦论文著作情况,按照编(著)者排名从前到后依次装订。

    ⑧申报人培养人才情况。

    ⑨其他认为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以上1、2两项,由各地区人社部门或各相关中(省)直企业统一出具纸质版原件,不必装订;第3项每名申报人选,须在各表格加盖相应公章,按照上述顺序装订。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将与纸质件一致的PDF扫描版和汇总表、申报书及事迹材料可编辑电子版通过光盘或U盘形式一并报送。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

    1.各地区人社部门、中(省)直企业推荐函,需说明公示情况和纪检部门意见情况。

    2.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3.个人材料。

    (1)“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

    (2)事迹材料。主要内容:①申报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②申报人取得的成绩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③申报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要用数字量化反映)。④申报人曾获得的省级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要求在20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

    ①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包含照片页、技能等级页、职业工种页)、公安部门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②申报人所获各种荣誉、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按照层级从高到低依次装订。

    ③发明专利情况,按照发明人排名从前到后依次装订。

    ④技术革新成果及效益情况。

    ⑤论文著作情况,按照编(著)者排名从前到后依次装订。

    ⑥带徒传技情况。

    ⑦其他认为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以上1、2两项,由各地区人社部门或各相关中(省)直企业统一出具纸质版原件,不必装订;第3项每名申报人选,须在各表格加盖相应公章,按照上述顺序装订。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将与纸质件一致的PDF扫描版和汇总表、申报书及事迹材料可编辑电子版通过光盘或U盘形式一并报送。

    (三)共性要求

    1.本着勤俭节约原则,避免申报材料的过度装帧、装订和修饰。申报材料采用黑白打印(复印)确保内容清晰;材料装订简洁;申报材料统一采用推荐单位档案袋分装(一人一袋)。

    2.所有申报材料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五、其他要求

    实施优秀工程师项目,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是贯彻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和“十四五”人才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助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要载体;实施“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是加强辽宁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推进新时代东北人才振兴的重要举措。各地区人社部门,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两项评选工作。各地区人社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组织发动,指导各级各类企业积极申报。各相关企业要公平公正开展遴选,确保将最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落实各项支持待遇措施,推动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相关材料务于6月20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

    优秀工程师项目联系人:江萍

    联系电话:0412-5539186

    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412-5532823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附件1: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申报表

    附件2: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书

    附件3: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4: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