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千路、越岭路北局部地块2.1期项目一标段13#-18#楼、19#楼(含门卫)、S7#楼乙方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时间:2024-04-12 13:44来源:鞍山人社局作者:点击: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4412日-2024511日。

    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412-2659110,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劳动大厦。

    项目名称鞍千路、越岭路北局部地块2.1期项目一标段13#-18#楼、19#楼(含门卫)、S7#楼
    项目地址鞍山市高新区
    建设单位名称鞍山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辽宁忠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工、竣工时间2022年7月-2024年2月
    申请返还保证金单位辽宁忠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412日-2024511
    申请单位联系电话18804228666滕
    维权电话0412-265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