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16:15来源:鞍山人社局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99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3个)发布信息共计1690条。主动公开文件3件,公开主办的市级建议提案答复8条,公开各类会议信息18次,公开解读类信息70条。及时发布招考录用及招聘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次,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其中部分公开2件,无法提供2件。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和质量。一是优化栏目设置。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对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已经结束、信息内容不再更新的专栏专题或有关栏目进行清理,纳入“往期专题”栏目。增设就业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落实信息报送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一事一审”和“三审三校”的原则。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1428630次,微信公众账号(3个)关注人数共计95936人。科学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保障信息内容与门户网站同步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强化监督保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人社领域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30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0000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00002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0000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40000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1000100000000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人社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有待加强。

    2024年,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线下市人社局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面对面,举办“政务开放日”活动,来自我市多家企业的代表和人社、社保等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线上开展“行政决策大家看”,针对政策相关问题给予解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