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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岫岩满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时间:2023-11-24 15:26来源:鞍山人社局作者:点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30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解决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音美教师缺员问题,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推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0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8日(含)至2005年11月28日(含)期间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和类别参照《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7、招考岗位明确要求为岫岩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3年11月28日(含)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岫岩户籍;

    8、以下情形不可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岫岩的在编教师和已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23年岫岩满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各岗位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可通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yan.gov.cn)查询。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岫岩满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8日9:00至2023年12月2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登录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8日9时至12月2日16时登录岫岩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30。

    4、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岗位信息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0KB以下)。

    5、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9日9时至12月3日16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1月29日9时至12月3日24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纽,按报名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7、考务费减免条件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扫描PDF);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PDF),以及报考本次考试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xy7823242@163.com(接收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00—15:00),办理考务费减免。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序号+报考岗位名称+姓名。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8、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3、报考人员要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自开始报名至聘用结束期间,要及时关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同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证件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报名人数或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公告)。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拟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

    1、根据拟聘用人员报考的岗位采取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2、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仅可在本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12-7823351(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0412-7823242(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3年岫岩满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专业指导目录

     

    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