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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公告
    时间:2023-07-12 15:11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鞍山市“名校优生计划”的实施意见(试行)》(鞍委人才办发〔2023〕2号),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需要,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定于2023年7月16日(周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3年7月16日 (周日)

    上午场8:30开始(7:20考生入场),下午场14:00开始(13:00考生入场)。请全体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面试考核开始后(上午场8:30下午场14: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面试地点

    地点:中共鞍山市委党校主楼(鞍山市铁东区对炉街6号)。

    四、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注重综合素质能力考察;面试采取口述问答的形式,每名考生限时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公告,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1小时进入候考室。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抽取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考核开始后(上午场8:30下午场14: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带有记忆性的电子设备入考场,如已携带,应在入场时主动交给考务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取回。如在面试和待考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电子设备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岗位内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只可报告本人考场号及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5.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宣布成绩,确认面试成绩并签字后,应带好随身物品直接离开,不得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取消考试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762402041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2023年鞍山市国有企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国资委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