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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时间:2023-07-04 09:06来源:作者:点击:

    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3年7月7日(星期五),考生于体检当日早6:40到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鞍山市铁西区永发街道同兴街16号)集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注意:照片上不要写字)。体检费为498元,请考生携带现金。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勿漏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 m以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千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qianshan.gov.cn)公布体检结果。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附件: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