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鞍山市各级机关(含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试将于近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参加本次面试的人选为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鞍山市各级机关(含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至22日(星期六)。
上午8:30开始(7:00考生入场),下午13:30开始(12:00考生入场)。
请考生务必按照《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鞍山市各级机关(含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每名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地点
鞍山市委党校主楼(鞍山市铁东区对炉街12号)。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30前到达考点,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报到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为了方便安检,面试考生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
4.每半天考试前,同一考场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顺序号。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及职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考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听取分数。听取完分数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考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考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考生从报到至离开考点,除必要时需摘掉口罩以外,要全程规范佩戴蓝色医用口罩(考生自备)。
五、相关提示
1.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2.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附件1: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鞍山市各级机关(含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