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2号)、《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鞍山市2022年度“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生产、科研、操作一线,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工程师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突出的技术能力、创新精神、使命意识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学风正派;长期工作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和科研一线,具备全面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面向国家、省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或装备研发,在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工业技术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面向经济主战场,主持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
3.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4.在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改造、工艺技术与产品创新等工作中,独立或带领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制定兼具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技术方案,有效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和效益增长。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
1.辽宁工匠
(1)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具有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超群,在国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重要影响。
(3)有发明专利,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第1完成人)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第1—2完成人)。
(4)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并被推广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辽宁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1)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技术能手或辽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具有较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精湛,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为业内普遍认可。
(3)有发明专利,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其中国家级奖项第1—3完成人,省级奖项第1—2完成人)。
(4)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对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且现仍在原职业(工种)岗位的技能人才,优先申报。
3.辽宁技术能手
(1)具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具有较多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较高,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先进水平,为业内认可。
(3)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程序
(一)优秀工程师
参加遴选人选,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后,中省直企业直接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直企业报送至市直主管部门,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企业报送至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
参加遴选人选,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且无异议后,中省直企业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企业报送至市直主管部门,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企业报送至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最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优秀工程师
1.企业推荐函,包括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背景调查情况(有无犯罪记录、纪律处分、违纪违法线索等情况);
2.“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申报表;
3.申报人选事迹材料。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本行业、本省及国家作出的突出贡献、取得成绩在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贡献及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等。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篇幅在2000字以内;
4.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水平、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奖项荣誉证书、论文专注、主持项目和技术创新等旁证材料;
6.企业公示图片资料。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
1.推荐函。参加遴选个人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推荐函须说明公示情况。推荐汇总表、申报人选所在单位(或上级)纪检机关意见原件可作为推荐函的附件。
2.申报表。《辽宁工匠申报表》《辽宁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申报表》《辽宁技术能手申报表》。
3.申报人选事迹材料。
4.主要技术技能成果证明材料。
5.申报人选荣誉业绩情况简介表;
6.企业公示图片资料。
(三)共性要求
1.上述材料盖章均需报送纸质版1份,同时将扫描PDF版连同申报表(WORD)、汇总表(EXCEL)可编辑版刻录光盘(或使用U盘,一式两份),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论文、专著等篇幅较大或涉及秘密信息的,扫描封面页、作者页、出版信息页等关键页面即可。
2.申报材料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避免过度装帧、装订和修饰。申报材料采用黑白打印(复印),确保内容清楚、清晰即可,统一采用推荐单位大信封分装(一候选人一信封)。
3.所有申报材料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五、其他要求
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是贯彻落实新一轮“兴辽英才计划”和“十四五”人才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开展遴选,确保将最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落实各项支持待遇措施,推动人才更好发挥作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组织发动,指导各级各类企业积极申报。相关材料务于9月27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优秀工程师项目联系人:江萍
联系电话:0412-5539186
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0412-5532823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以上附件电子版请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里下载。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