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第十四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时间:2022-09-01 10:32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1日。

    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412-2659110,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劳动大厦。

    项目名称鞍山市第十四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十四中学院内
    建设单位名称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辽宁泓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工、竣工时间2018年8月31日—2020年1月30日
    申请返还保证金单位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1日
    申请单位联系电话18804129620
    维权电话0412-265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