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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鞍山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时间:2022-08-23 14:27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2022年鞍山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面试正式开始。

    二、面试人员

    详见《2022年鞍山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请考生务必于7:00准时入场,7:20到达考生候考室,按规定程序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地点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主楼(鞍山市铁东区对炉街6号)。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六、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面试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可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为了方便安检,面试考生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 

    5.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监督员核实身份证后,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字迹工整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6.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7.考生应自备饮用水、午餐。

    8.总成绩合成。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同分者看小数点后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确定。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防疫要求

    1.请考生遵守鞍山市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认真阅读《2022年鞍山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履行本人承诺。

    2.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本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2)、“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7天内有低风险区(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地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需超过24小时。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管控的考生以及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入场时,体温异常、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健康码”非绿码考生,须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6.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请广大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鞍山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公告。  

    八、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面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纯属虚构,请各位考生谨防上当。

     

    附件1:2022年鞍山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