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鞍山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6月23日更新)
(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鞍山考区)笔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国家、辽宁省和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据鞍山市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我市疫情管控措施);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五)“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带*号),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二)域内考生(考前14天内,仅有鞍山市全域旅居史或行程,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应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本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域外考生(考前14天内,有鞍山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鞍山市所在地均可,无法查验电子版的则必须提供纸质证明)以及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鞍山市所在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
域外考生到达鞍山市后,应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不得随意流动,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四)考生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一)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辽人员接触;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需接种“加强针”。
(二)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