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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招聘30名疫情防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2-05-16 16:24来源:作者:点击:

    为满足疫情防控核酸采样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疫情防控核酸采样工作人员30人,主要服务区域为鞍山经济开发区。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0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2002年5月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品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技能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无犯罪记录、无违纪违规记录、无刑事处罚。

    三、专业要求

    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或综合院校医学类专业。

    四、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

    工作时间:上午8:00-13:00,下午14:00-19:00

    工资待遇:按月结算3000元/月(半天),6000元/月(全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七)其他不宜从事防疫工作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开始至招满截止

    2.报名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6号 

    3.报名材料:

    (1)疫情防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2)A4身份证复印件一页(正反面);

    (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二);

    (5)国务院大数据行程码彩印1份;

    (6)医学类相关从业证件复印件1份(如护士证等);

    (7)疫苗接种记录彩色打印版1份(两针及以上);

    4.报名费每人100元整。

    5.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041223013

    (二)资格审查和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依据报名材料及其它方式,了解被审查对象的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基本情况。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现场面试,面试详情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4号

    面试时还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易鞍码”均符合防疫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同时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招聘过程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式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的人员中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予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

    (六)录用与签订合同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面试,从速报名,额满为止。决定聘用人员需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半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实行承诺制,报名即视为报名人员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专业要求和资质要求,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疫情防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