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重要工作部门谈”—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时间:2022-05-15 08:41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和《鞍山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工作的通知》(鞍人社发〔2022〕6号)精神,现就参保单位和个人关心的失业保险政策做如下解答。

    1.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市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政策截至2023年8月31日。

    2.哪些行业企业可以享受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答:自2022年5月起,我市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为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哪些单位可以申请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4.2021年新参保单位是否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答: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2021年新参保单位,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如何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核定裁员率认定标准,返还资金拨付到享受政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金拨付到位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与协议服务的单位就资金分配和使用达成一致意见。

    6.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及其代缴虚拟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及其代缴虚拟机构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及时主动向经办部门申报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

    7.申请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参保单位应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8.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如何计算?

    答:用人单位裁员率=(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对2021年新参保单位,裁员率=(2021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死亡、退休、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主动辞职、违反法律纪律辞退、调离原单位等人员可不纳入裁员率计算范围。

    9.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返还比例是多少?

    答: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返还标准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

    10.参保单位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是否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参保单位2021年度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可在补缴后申领,其中,补缴的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纳入当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计算基数,补缴的其他年度历史欠费、滞纳金等不纳入当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计算基数。

    11.参保单位如何申请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采用“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经过数据比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企业,将于2022年6月前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未在“免申即享”公示名单上的企业,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自主申报”,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12.哪些人群可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答:(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且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3.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应满足哪些条件?

    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辽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到;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多3次。

    14.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初级(五级)补贴金额为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金额为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金额为2000元。

    15.我市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12月31日前,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比正常标准提高5%。具体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城区和开发区为1539元/月,海台岫为1422元/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5%执行,城区和开发区为1624.5元/月,海台岫为1501元/月。

    16.2022年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答:2022年新失业人员不再享有失业补助金政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尚未申领的,申领期限截至2022年6月30日。

    1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是否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

    答:我市延续实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不再享受对应期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