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属地化原则,要求补发职称证书人员需到证书管理部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经证书管理部门(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一科602房间)审核后原件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如不能提交《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须提交加盖保存《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白底免冠照片一张。
联系电话:5571233、5526858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