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12-15 10:01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作者:点击: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先生,介绍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情况,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钱妡女士,省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中华先生,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国库处副处长赵耀先生也出席了今天发布会将一同回答记者提问。下面,首先请吴厅长介绍情况。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衷心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社工作特别是失业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天,我着重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背景、工作进展、目标任务和下一步工作谋划等几方面的情况。一、我省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失业保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失业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今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明确要求“要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在今年我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了要“做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从顶层设计上对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发展做出了明确指示。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兼具兜底保障民生和稳就业促就业的双重属性。我省在2000年颁布实施《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20多年来,我省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持续提高,功能作用从单纯的“保生活”逐步发展为“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在防范失业风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失业保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贴合省情,出台了一系列减负稳岗扩就业、兜底线保民生政策,2年来累计减征失业保险费33.8亿元,为21.6万户次参保单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57.6亿元,稳定就业岗位671.1万个次,发放失业保险金65亿元,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达到1542元,较2019年底增长338元,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发放失业补助金36.6亿元,政策享受率位居全国首位。经办服务方面,实现失业保险待遇和稳岗返还网上申领,大力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全面取消限制参保单位和个人享受失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的额外附加限制条件。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受限于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层次较低的原因,各地政策差异大、待遇水平参差不齐、保障能力不均衡、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难以得到最大化保障,失业保险金平稳安全运行风险增加等问题也逐渐浮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凸显,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亟需通过提高统筹层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来化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二、我省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今年4月份,我省正式启动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税务、医保、退役军人、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部门鼎力支持、密切配合下,全省人社战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前期筹备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制度体系构建成型。经省政府同意,出台了《辽宁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并围绕制定了统一政策、统一经办规程等配套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1+6+1”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体系。二是经办服务统一标准。制定了全省统一的经办规程,推进失业保险服务全过程信息化,建成并上线运行了省级集中的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基金财务系统,参保单位和个人办事更加快捷方便,全省失业保险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三是基金收支体系初步确立。建立了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财务体系,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各市基金收支账户设立工作将在本月底前全部完成。四是试点工作顺利进行。12月1日我省已在锦州市和省本级启动试点,目前,各项业务按照省级统筹的规范顺利开展。以上四个方面的工作,为我省2022年1月1日全面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任务。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其根本目的是顺应社会保障大数法则,通过提升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失业保险制度的互助性、共济性,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保障能力,促进政策效用充分发挥,确保基金稳定运行,防范区域风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更优质的服务。我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通过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经办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分担机制等七个方面的统一,也就是常说的“七统一”来实现。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执行同等失业保险政策。省级统筹前,各市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内,具有一定的裁量权。省级统筹后,全省执行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让省内参保单位和个人都能够平等、均衡的享受政策。二是经办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省级统筹实施后,全省在经办流程和服务上实现“统一化”和“标准化”,全省任何地方都能享受享受到同等质量的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省内失业保险业务可“异地办”“就近办”“掌上办”。实现了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公共业务的协同办理和与税务部门的数据联通,有效减轻参保单位办事负担。三是基金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纳入省级社保基金专户集中管理、使用,有效均衡地区间保障能力差异,确保各项待遇和补贴按时足额发放,有效降低基金管理使用成本,加强基金监管,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和廉政风险。四是省市分担责任明晰。建立省市责任分担机制,明确省市基金缺口分担原则和办法,压实各地方责任,确保全省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五是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建立人社、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进行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运行考核制度,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发展,推动失业保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考核结果与责任分担挂钩,对完成情况好的市予以奖励,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地方采取惩戒措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后的重点工作。张国清书记多次强调,要“办好各项民生实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人社系统将在省委、省政府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各项制度、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省党代会献礼。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重大意义,增强群众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理解和支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把好的政策举措宣传出去,帮助用人单位和群众理解政策的新变化,真正从这些政策举措中受益,得到实惠。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赋能,深入推进失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在运行中及时发现、补齐信息系统短板,深入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实现线上业务“一网通办”,线下业务“一窗通办”,推动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提质增效。三是形成工作合力。会同财政、税务、医保、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破解省级统筹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生命力和活力,失业保险“保民生、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全面发挥。最后,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关注、多报道、多支持,多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省失业保安工作上层次、上水平,更好地为参保人员和个人提供更加精准快捷的帮助和服务。再次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接下来,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人民网记者:

    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参保单位和个人能够享受到哪些改革红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钱妡:

    记者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失业保险工作的关注。按照“七统一”的标准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是我省失业保险制度的重大改革,除了在运行管理水平、风险共济能力、基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上将有大幅提升外,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参保职工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更优质的服务,主要体现在参保单位和个人在政策享受上更公平、经办服务上更便捷、资金发放上更安全。对于参保失业人员来说。实施省级统筹前,有的地区要求失业人员连续缴费无欠费,这就造成了部分由于各种原因曾经缴费中断的失业人员,在失业后无法兑现待遇,得不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实施省级统筹后,全省将统一使用累计缴费时间兑现待遇领取期限,既保障了失业群体的权益又体现了多缴多得的制度公平性。在经办服务上,实现了“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省通办、全时通办”。也就是说失业人员可以24小时通过线上服务平台或手机APP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全年无休息,地域无限制。确实需要到经办窗口办理的业务,在省内任意一个窗口均可办理。我们关注老年人,优化窗口设置,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其对传统服务方式的需求。除上述制度红利外,在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兑现期限、待遇停发条件等方面都有重大利好,将在我们日后的经办服务中一一落实。此外,健全基金管理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保障了基金安全,努力守护老百姓“救命钱”也是我们对参保群体的庄严承诺。对于参保单位来说。人社系统对内部经办业务进行整合,信息进行共享,最大化方便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未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的公共业务,即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人员增减变动等将实现协同办理。也就是说参保单位仅需办理一次即可,其余将通过人社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来实现。此外,统一了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一步减轻企业申报负担,全面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对于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我们将通过全省数据比对,继续推行“免申即享”,及时推送资金到账提醒,确保应享尽享。

    辽宁日报记者:

    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如再患病,生活将会更加困难。对于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如何解决,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应如何缴纳?

    省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中华: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是一项维护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的民生保障制度。在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过程中,省医保局已经配合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失业人员领金期间医保关系接续等政策。失业人员在待遇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不缴费,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下一步,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将积极配合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做好失业领金人员医保接续等工作,确保失业领金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切实减轻失业领金人员就医负担。

    国际在线记者:

    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会取得怎样的效果?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国库处副处长赵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积极落实辽宁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各项工作,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丰富保险费征缴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拓宽服务范围,完善资金管理模式,建立“互联网+国库服务”模式,国库发展成果惠及了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国库,作为办理国家预算资金收入和支出的专门机构,在国家预算执行中发挥着执行、反映、促进和监督作用。失业保险资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兜底保障民生和稳就业的双重属性,资金安全性尤为重要。所以,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人民银行国库(含商业银行代理国库)努力提高服务的安全性、便捷性、多样性和智能性,即将就地缴库的失业保险费于当日报解到省分库,实现资金的高效、安全入库;省分库依据财政部门的电子划款指令将资金实时划转至省级财政专户,实现资金快速、准确到账,不仅大大提高了失业保险费的使用效率,而且加强了资金运转管理的安全性。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多措并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请大家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