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鞍山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经企业/工业园区自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推荐,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实地考核评审及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拟认定13户企业为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个工业园区为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公示对象存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鞍山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
鞍山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530198,电子邮箱:asldgxk@126.com,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624室。
鞍山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
拟认定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海城市华银高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辽宁众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佳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科斯米尔(鞍山)线束有限公司
维达纸业(辽宁)有限公司
完达山鞍山乳品有限公司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神龙腾达工贸有限公司
附件2
拟认定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
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
辽宁激光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