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职业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经济新业态等行(产)业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在《关于印发<2021年鞍山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的通知》(鞍人社[2021]11号)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鞍山市2021年第二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