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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时间:2021-11-01 10:33来源:作者:点击:

    2021年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2021年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为11月6日。参加面试人员及每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上午8:30面试正式开始。考生8:00到达考场。

    二、面试地点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18-1号)。联系电话:0412-5880166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五、考生面试须知

    1.面试证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参加面试。

    2.面试安检。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电子类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抽签。考生面试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考生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纪律。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5.总成绩合成。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6.面试程序。考生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它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六、防疫要求

    1.在面试前14天内,所有的考生应避免有辽宁省外居旅史,参加面试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进入一楼大厅时,应主动递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

    2.如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3℃的考生,须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大于等于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审查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3.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进行居家自我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面试当天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和面试答辩时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应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应在考试日当天,按要求由面试一楼安检人员统一收取,拒绝提供《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的,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须对提供的“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材料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及鞍山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我单位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面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负责解释。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2021年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