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告》有关规定,即日起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拟聘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10月9日17:00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一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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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示人员名单(三)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