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鞍山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的通知》(鞍人社发〔2012〕5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鞍人社发〔2012〕69号)以及《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
项目建设的通知》(鞍人社〔2019〕62号)的相关要求,2021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认定范围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以精特钢及钢铁深加工、装备制造及工业自动化、菱镁特色新材料、化工新材料、光电光伏等产业重点,主要选择科技和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载体领办或创办。工作站设在企业班组、工段、实训(研发)中心等场所。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条件
1.鞍山市各类企业、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均可进行申报。
2.鞍山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由我市获得“中华技能大奖” 、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 )政府特殊津贴”、“辽宁省功勋技能人才”、“辽宁省技术能手”、“辽宁省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楷模”和企业生产一线中有技能特长的人员做为领衔技能大师,同时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的专(兼)职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的申报材料
1.鞍山市各类企业、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均可根据上述条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出申请,填写《鞍山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申请》(见附件)。
2.申报单位申报报告
3.有关情况说明及经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
4.领创人个人条件及所获证书荣誉复印件按先后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作为本地区本单位落实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按时抓好项目的申报和落实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运行较好的市级大师工作站推荐省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室)。
五、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8日。
联系人:陆达、李莹
电话:5532823
电子邮箱:aaaaa611@163.com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