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鞍促就组发〔2021〕4号)相关规定,现对经审核符合2020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支付条件25家市属企业(名单附后)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县区企业请关注各县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期:2021年9月14日至9 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566820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213501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