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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检法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1-05-21 16:28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2021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检法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 

    2021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检法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人选,由各招录单位依据报考条件、职位资格条件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对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人选进行现场审查(体能测评),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出现资格审查或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按照规定需体能测评的职位进行一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对面试人选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至25 日向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工作安排 

    2021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检法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于近期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anshan.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三、注意事项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密切关注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防控排查检查,按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面试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自觉做好健康状况监测,体温异常及出现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要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告。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招考单位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本地健康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特别关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关于此次面试有关疫情防控方面的通知,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因未按通知要求采取防疫措施和提供相关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412-5512755  


    附件:2021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检法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名单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