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鞍山市事业单位人才援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时间:2020-12-28 16:22来源:作者:点击:

    鞍山市事业单位人才援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鞍山市事业单位人才援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周四),考生于体检当日早7:00前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一楼大厅集合。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体检费为现金498元。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前请真实填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附件2),并将此表携带至体检机构。

    3、鞍山市外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4、14天内来(返)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5、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体检:

    ①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

    ②近期(尤其是14天内)到过疫情重点地区中的中、高风险地区。

    ③有与疑似及确诊人员接触史。

    ④近期(尤其是14天内)境外旅居史。

    6、体检当日,受检者体检前①接受体温测量,②扫健康码及提供近期电子行程证明③如实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并签署承诺书,方可进入启动体检流程。

    7、所有受检者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8、受检者体检过程中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

    9、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10、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11、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1:鞍山市事业单位人才援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