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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类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方式调整问答
    时间:2020-11-27 17:09来源:作者:点击:

    12月1日,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方式将由原来的“即缴即补”调整为“先缴后补”。为方便群众对这次社保补贴方式调整有更深入的了解,现就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哪些人群调整社会保险补贴方式?本次补贴方式调整涉及到两类人员:

    (1)享受就业困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2)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

    2.社会保险补贴方式怎样调整?

    (1)养老保险补贴:“即缴即补”方式调整为“先缴后补”,由原来每月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40%)直接补贴,调整为先缴纳全额养老保险费(100%)后进行补贴。

    (2)医疗保险补贴:由按月补贴调整为按季度补贴。

    台安县和岫岩县社会保险补贴保持“先缴后补”方式不做调整。

    3.社会保险补贴方式为什么要调整?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号)要求,今年7月开始养老保险实现全省统筹。12月4日起,我市将使用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该系统不支持原有社会保险补贴方式。

    4.调整社会保险补贴方式什么时间实施?

    自2020年12月起,调整社会保险补贴方式。

    5.调整社会保险补贴方式后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每月1日之前,将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核定的养老保险费全额(100%)存入代缴银行账户内。

    6.未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会有什么后果?

    未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会导致银行扣费失败,形成养老保险欠缴记录。长时间跨年度欠缴,会产生断缴记录,按照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将不能进行补缴。影响其个人权益,无法办理其他养老保险业务。

    7.调整社会保险补贴方式后如何进行补贴?

    按照属地化原则,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补贴业务。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根据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相关政策,按季度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