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实施细则(暂行)》(鞍社保发〔2018〕2号)文件规定,经过单位申请和我中心受理、初审、实地核查以及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评审小组评估,拟同意“鞍山市健步假肢装配康复有限公司”,做为我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装配定点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10 月15日至10 月20 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5560135
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