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尽快提高医保卡办卡效率的建议》第006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8-03 17:03来源:作者:点击:

    包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提高医保卡办卡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缩短社保卡制卡发卡时限问题

    按照人社部、辽宁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要求,2019年底前社保卡的批量制发周期须从目前普遍的2—3个月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为方便参保群众,进一步提高制发卡效率和服务能力,市社保中心于2019年9月20日组织有关各方开会研究压缩制卡周期相关工作,在各方的相互配合下,通过对数据采集、银行开户、卡厂制卡等关键环节的优化,已将制发卡周期压缩至30个工作日。同时,进一步采取措施,对已按原制发卡周期制作完社保卡的,及时提醒该类人员查询制卡进度并尽快取卡;对按原制发卡周期采集信息但尚未完成制卡的,在后续程序中按照新制发卡周期加快制卡进度;对新采集信息的,严格按照新制发卡周期推进制卡进度。

    此外,针对参保人在没有社保卡的情况下需要就医问题。本地就医的参保人可以持身份证和住院押金单到市医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临时卡;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可以持身份证和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办理“即时发卡”,或者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部分参保人制卡缓慢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一人多号。金保工程上线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市本级和各县区的养老、医疗、失业险种各自使用独立系统,造成金保工程上线后存在大量参保人一人多号,需要做人员合并。

    (二)银行信息不准确。一方面,部分参保人在银行预留的身份证号、姓名错误,身份证过期,需要参保人到银行维护信息,更正后到社保大厅的数据采集窗口重新发起制卡流程。

    (三)部分企业、社区、学校(统称单位)采集信息报送缓慢、信息不准确,甚至个别单位不配合采集。

    (四)按照银行相关管理规范要求,到银行取卡必须单位开介绍信统一取卡或者本人持身份证取卡,一些单位不到银行统一取卡,让参保人自己到银行排队取卡,给异地和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取卡及银行发卡带来很大困难。

    (五)参保人、参保单位不了解制卡失败的处理流程。例如银行开户失败,需要参保人持身份证到银行维护信息后再到社保中心大厅重新提交制卡,但部分参保人到银行后未到社保办理。

    (六)联系不到参保人或参保单位。部分参保人、参保单位联系人的电话变更;部分参保人长期异地居住,尤其灵活就业人员(个体自然人)流动性较大。

    二、关于扩大社保卡发卡渠道问题

    该问题之前确有群众通过8890平台进行反映,对此,市社保中心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并积极与街道、社区沟通。

    居民医保是以社区为单位在医保中心参保,由社区统一到医保中心参保缴费,参保缴费到账后必须向数据采集商提供制卡材料才能开始制作社保卡,制卡完成后社区统一到银行取卡。针对部分社区参保后不及时提供制卡材料,制卡完成后不及时取卡等问题,我社保中心曾经多次沟通相关街道、社区,但仍然有部分街道、社区未予以配合。社保中心不是街道、社区的主管部门,对其不具有约束力。

    此外,通过邮寄、代领的方式发放社保卡有以下需要说明:一是社保卡为免费制发,邮寄费用无法落实,如向参保人员额外收取费用也无相关依据。二是邮寄过程中存在丢失的风险。三是社保卡加载了银行金融功能,参保人员到银行取卡时即可当场开通此功能,免于再次到银行开卡的麻烦。四是代领社保卡目前只有两种方式,中国银行联名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本人无法亲自取卡,由代领人向社保卡所在银行网点申请,中国银行定期将社保卡送至市社保中心,再由代领人持本人和参保人员身份证件到市社保中心代领;鞍山银行联名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有上述情况,代领人需持本人和参保人员身份证件,先到市社保中心领取“代取卡单”,再持两人证件到银行代领。之所以采取这两种方式,主要是社保卡同时也是加载了金融功能的银行卡,银行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对银行卡进行管理,防范金融风险,防止恶意代领引起的矛盾纠纷,市社保中心也有同样的考虑。

    三、关于实行社保卡办卡全流程实时公开制度问题

    从2017年开始,为了方便参保人员查询社保卡制发进度,市社保中心相继推出了多种方式供参保人员随时查询,包括人工窗口查询、网站查询、8890微信公众号查询,能够满足参保人员实时查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