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农民工群体
二、相关待遇
1.通过省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平台,免费技能学习平台和推送岗位信息。
2.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3至6个月的短期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3.在岗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标准为每人300元。
4.生活确实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
5.因疫情影响滞留我市且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外省籍农民工,按规定享受我市就业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