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受理条件
向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推荐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相关待遇
给予不低于2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