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毕业生购房补贴
    时间:2020-03-20 15:09来源:作者:点击:

    一、服务对象

    在鞍就业创业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

    二、受理条件

    1.在鞍就业的,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鞍缴纳社会保险

    2.在鞍创业的,需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依法纳税

    3.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

    4.全日制硕士在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30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来鞍工作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