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在鞍就业创业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
二、受理条件
1.在鞍就业的,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鞍缴纳社会保险
2.在鞍创业的,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依法纳税
3.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政策、在鞍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原籍非本市
4.全日制硕士在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30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1.3年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
2.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在鞍就业创业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250元/月、800元/月和500元/月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