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前对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时间:2019-12-10 10:53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和《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8〕1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打造“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全程不见面”的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五险合一”数据在一个平台上操作优势,结合我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实际情况,起草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者鞍山银行卡和身份证向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不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文件在起草中我们征求部分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