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鞍山市2019年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鞍人社〔2019〕48号)文件要求,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1、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2、鞍山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标准及方式
1、评审标准:《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辽教发[2004]46号),《辽宁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辽劳社发〔2007〕72号)。
2、评审方式:中职系列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采取答辩、阅卷相结合;中职、技工系列中级及以下采取模拟上课、阅卷相结合。
三、报卷时间及地点
1、报卷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申报人员报卷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报送。
2、报卷地址:鞍山市职教城图书馆543房间(千山西路690号)
联系电话:8402696
四、评审时间
11月中旬-12月中旬
附件: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2、2019年推荐参评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
3、《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辽教发[2004]46号)
4、《辽宁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辽劳社发〔2007〕72号)
2019年推荐参评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xls.xls
辽宁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