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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报销须提供给我局财务处的凭据有哪些?
时间:2015-08-07 13:42
来源: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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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须向我局财务处提供的报销凭据有: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须填明企业银行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女职工生育医院开具的诊断书或休工证明、医药费收据。